sz1961sy

博客随笔(35)真方兴东与ID“方兴东”在较劲?

“3.15”又要到了,不过笔者最热心的网络“反盗稿”行动可能在“3.15”发挥不了作用,这有一个例子,是IT评论家秀才方兴东(为区别起见,用“真方兴东”作说明)与一个“斗牛士”网站上的ID“方兴东”打起了嘴仗,先看“真方兴东”如是说:
《Donews中的“方兴东”是不是我?能不能不要如此低下?》 http://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id=4351 )

作者:方兴东 2003-2-24 13:09:03 出处:博客中国(Blogchina.com) “这实在是一件无聊透顶的事情,无聊得我现在来提这个事情都感到无聊。实在不愿意为这些无聊的事情分心。但是有人就是要通过各种低下的手段骚扰。但是,因为如此作为已经对我个人声誉构成严重的危害,特此说明:今天看到donews又一篇以我的名义发布的文章,而文章不是我的,其用意什么明显。以此手法毁我名誉,让我不能安心做事,实在是恶毒之极.........”换句话说,是ID“方兴东”在与真方兴东较劲了!

如此好玩的事,其实不是今天才有,随意举几个例子:
之一、信海光2000年在新浪新闻中心工作时,注了一个“王东临”ID去新浪IT业界论坛向版主“书生意气”(真王东临)发话,还好玩的是信海光“坦白交代”一出,被新浪网赶出新闻中心。这就是当年新浪IT业界论坛《“王东临”
ID事件》。
之二、新浪IT业界论坛版主“书生意气”与IT记者刘韧在2001年公开论战2周时,IT记者刘韧用“真刘韧”ID应战。显然,IT记者刘韧在新浪论坛没有予注“刘韧”这个ID,因此,新浪论坛“刘韧”这个ID与IT记者刘韧应该有“差别”(?)。
之三、笔者真名“沈阳”,但是至少3年来超过200个网站转载署名“沈阳”稿件时会删去作者名。这就是笔者告新浪、搜孤、网易、Yahoo!、Lycos等网站盗稿的主要依据。

回过头说,笔者仅仅劝真秀才方兴东,与不具ICP牌照的网站ID“方兴东”较劲,法律上无胜算,最多只能说“玩你方兴东没商量!”。笔者的文章也曾被“斗牛士”网站上的牛人变为其“原创-IT”发了,难道真去告“斗牛士”网站不成?!

秀才方兄,心胸放阔些吧,小财主心态做事不会有好的。

沈阳 2003.2.25. 17:09 Beijing office

March 30, 2004 in China Blog & Bloggers | Permalink | Comments (6)

博客随笔(34)华为能面对思科的非关税市埸壁垒吗?

《博客随笔之(33)思科起诉华为案对谁的信用冲击更大?》写后贴在“博客中国
”网站个人专栏,想不到春节期间还有不少人看及写了评论。 http://www.itsway.com/new/display/?id=3732 )
今天又看到方兴东不知从那抓来的贴子,题目是:《看待思科华为案,五类分子五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http://www.itsway.com/new/display/?id=3738 ),这个帖子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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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02.96.176.* 的网友 于 2003-02-03 01:05:40 就 快讯:思科控告华为 要求停止侵犯其知识产权 发表评论 在某些方面,我们民族需要韩国日本人的精神。。现在我看人分几种
第一种人:在国外工作,都觉得中国人没抄袭,或者说没在关键技术上剽窃。
第二种人:在国内工作。看华为看的多了,自然对其没有好感,幸灾乐祸。
第三种人:在校学生,看的太少,接触的太少。总觉得华为丢中国人的人。
第四种人:比较理智,知道本是商业事件。但在感情上站在华为一边。
第五种人:哪热闹哪凑。脏话连篇.没有是非观念,没有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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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看后在文后写了一帖评论:
忽然想起“文革”期间甚至“三反五反”时代,有一个老实人会间去如厕,这时大会划入“反动派”系列的人数刚好欠1人,于是有人提议:让这位背大家去如厕的老实人凑够“反动派”人数,大家举手表决一致同意,这便是当年的“冤假错案”真实写照,俺有一同学老爸(一位老实的大学毕业会计)便从此从广东被送新疆21年!在1986年才获得平反回广东!
看了此贴,我几乎闻到一些“文革”期间甚至“三反五反”时代的味道,这正常吗? 这有益吗?
华为为公众做了什么? 公众的声音就仅仅这几十把声音及几千个帖子便被你看穿了?!
简直是十足社会幼稚病!
这是一埸商业竞争官司,华为有理、有本钱、有本事便该坚决去打!
华为如果没有理、无本钱、无本事便赔钱私了,还有什么大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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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笔者把上一个“随笔”没写的问题再作补充:

首先,这是一件很普通的外国公司告中国公司案,事件涉及的是两家全球跨国大公司,与普通大众的切身利益尚欠些直接关系。因此,如果拿它来评价公众观点,那简直是强奸民意!

其次,广东人有一句俗话叫“食得咸鱼抵得喝”,意为敢做应敢当,思科公司有本事在美国告华为,华为公司要有本事去打破今天是一家叫“思科”的、明天可能是另一家叫“某某科”的公司采取这种非关税市埸壁垒阻止华为公司在美国抢它的市埸,这是做国际贸易的人心理起码要承受的了的事情,这是中国很多口口声声拿知识产权说事的人可能不知何故的原因,但是华为公司的人别因此而拿自己当“民族英雄”,那将大错特错!

第三,官司能不打吗?有人以为几千个帖子便“震撼”了美国法庭?错!100%阿Q精神胜利法。作为一家美国公司,如果打输了官司,不仅仅是赔律师费那么一点点钱,还要有一系列的惩罚措施,甚至被赶出美国市场,而欧美国家是可以互为引用判决对华为公司甚至关联产品进行同样设置市场壁垒。因此,华为公司是非打官司不可。

第四,作为企业竞争,很多方面是只有遇到新的挑战才会去重新步署自已的策略,而外间只有借助媒体对事件的客观报道才能“吃一堑长一智”,而如果有人认为网友观点对案(事)件的解决有帮助的话,那简直是“夜郎自
大”式现代人。

最后,笔者认为,拿公众(全球几亿上网人中有6000万是华人)中几千个帖子当作分析公众态度,更是有违客观的事实,更何况网上发帖可以不受任何监管,说不定其中便有支持思科公司的人故意制造混淆视听的事实与说法。

因此,建议热心、关心、支持华为公司的人,冷静下来,从长计意,别太激动地处理这种绝对要冷静应对的事情。

如果再讲错,狂当又乱写了40分钟时间。

2003.2.3. sz1961sy 15:46 Beijing Office

March 30, 2004 in Law | Permalink | Comments (0)

博客随笔(33)思科起诉华为案对谁的信用冲击更大?

近2周来,准确地说是2003年1月24日以来全球中英文网络新闻都有一个IT业内热点,这就是“思科起诉华为案”。笔者抽空看了一些文章及网友评论,其中包括方兴东精心整理放在“博客中国”网上的一些网友评论观点,以自己从事外贸10多年对中国外贸的出口竞争体会加上曾读过“中外比较法律”专业的知识,站在冷静旁观者角度,就本题目提一些个人看法,这些一言片语的见解不一定迎合网上观点,但也许对思科及华为公司的当事人都有一些启发。

一、思科起诉华为与微软告北京亚都科技案是殊途同归

大家不会忘记,在1999年微软以使用盗版为由将亚都告上法庭。1999年11月17日《检察日报》记者赵凌曾这样报道:
作为被告的亚都并没有像其他企业一样与微软悄悄地解决,反而积极应诉,并主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原计划该案早在1999年5月27日就应开庭,但因微软以律师生病为由延后审理,戏剧性的变化更调起了大家关注的胃口。微软认为亚都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软件著作权,构成非法复制,要求判令亚都赔偿150万元的经济赔偿费再加上包括调查取证费和律师费在内的70万元,总计索赔220万元。更有震撼力的是微软竟搬出了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和华盛顿州州务卿芝罗,他们在诉状上的亲笔签名被作为证词。亚都在随即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称亚都的产品设计软件、财务管理软件和部分办公软件是完全合法的正版产品,其中包括Windows95和Windows NT。所谓公司PC机装载的盗版软件纯属是部分员工的个人行为。亚都总裁何鲁敏多次采用“误用”来解释使用微软盗版软件。对于这一案子的争论自然是铺天盖地,其中对微软的指责更是不绝于耳,有的文章甚至说微软是在“贼喊捉贼”,林林总总的批驳当中表现出来的更多是民族主义情结。
  但法律毕竟是法律,讲求的是事实和证据。在道理和法律上亚都都会不利。“误用”这个词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北京海淀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李东涛法官在谈到这起软件侵权纠纷案时认为,从法律角度看,微软的举动并无不妥,其特别之处在于现在一些舆论把案件本身与中华民族的利益和IT 信息产业的发展联系到一起,但判案最终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中国软件登记中心主任李维在接受一家IT杂志的采访时也说, 任何一家企业都要以法律为准绳调整自己的行为,盗版的代价要远远高于软件本身的价值。知法守法对于保护企业自身权益、 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是非常重要的。的确,事已至此,公众可以尽情地指责微软对我民族利益和感情的伤害,因为亚都公司曾提出,按照微软索赔的价格,全中国至少要赔2000 多亿。这的确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公众也可以痛快地数落中国自己的软件业,“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因为亚都总裁何鲁敏也尴尬地承认, 对亚都来说, 微软操作系统还无可替代,因为中国没有同类产品。 但情绪毕竟代替不了法律, 民族利益和国民情感都是法律不能承受之重。(《微软公司诉亚都侵权案明日开庭》 http://tech.sina.com.cn/news/it/1999-11-17/11410.shtml )

大家知道,1999年12月17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一审裁定:驳回微软公司对北京亚都科技集团的起诉。法院认定,美国微软公司主张被告为侵权行为人,没有提供充分证据,法院不予认定。因此,北京亚都科技集团不是本案合格被告,故法院作出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据了解北京亚都科技应诉的法律界专家介绍,微软在告北京亚都科技案中失败的关键是微软遇到了证据程序方面的困难而最后被驳回。回顾“思科起诉华为案”的方方面面文章介绍,笔者认为:这是美国版的“微软告北京亚都科技案”。问题是:这次不是在中国法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它是在美国用英美法律体系进行法律博弈,因此,作为被告的华为公司不能似北京亚都科技那样应对,否则会像Netscape告微软一样,任何证据(那怕是mail)都会成为有力证据而被判败诉。

二、华为被起诉绝不是“恶炒”的卖点,它是公司信用形象的重建机会与挑战

据说,或者说实际上已存在有人把“华为被思科起诉案”作为新闻热点在炒作且往“恶炒”方向走,因为有人认为这是对“民族品牌”有利的事等等。不过,笔者认为,作为一家IT大企业,华为公司被告正如大唐电讯被传盗窃别人科技成果一样,应有大企业的媒体危机策略,绝对不能象有些中小企业借事件炒作自己,那样的话有可能最后是得不偿失,毕竟竞争的事实是要企业整体实力去展开的,无人会相信媒体炒作可以打赢技术产品的市场之事,特别是这种按西方人观点是带有“小偷”技术产品,更加关乎华为公司的信用形象问题,其影响及意义是可想而知的。那种持“思科中国面临一场真正的公关危机,纸质信件引起恐慌” http://www.itsway.com/new/display/?id=3703 )
之说,简直是鲁迅笔下的阿Q精神胜利法,不值一笑。换句话说,华为公司产品的全球市场信用形象的遇到了重建机会与挑战,必须认真策划。

三、拿网友观点去反击“思科起诉华为案”是在知识产权国际较量中的“中国人说不”愤青版

还回来到“博客中国”网站上,以“博客中国”名义就“思科起诉华为案”发的不少拿网友观点,整体的倾向是一目了然的,即通过网友观点去反击思科公司的法律行为。作为发自热心确无可厚非,然而如果华为公司的事件处理人员认为这有助于打击思科公司的法律压力,那绝对是100%的错!因为事实上思科公司己一再发出市场信号要打击华为公司的市场冲击、而且从搜索到的资料看,他们确不是一时冲动拿华为“开刀”,是有备而行。华为在美国的注册公司既然是在美国注册的,就必须面对美国竞争对手的非市场壁垒压力认真迎击,别无选择!

在这里,笔者还觉得正如有一位中国在美女士认为那样:“中西方的文化差异”确实存在。 对于“知识产权”问题,中西方之间很明显是存在认识上的差异。这需要通过不断的沟通,增进了解,求同存异;当然,也要防止对方的商业手腕和欺诈行为。 改革开放初期,有外国人试图盗取“中国宣纸”和“六神丸”的制作工艺,不知这种行为算不算“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博客中国”转贴的一些网友观点比较偏向于“说不”心态,如果长此下去,会误以为“博客中国”网站是在知识产权国际较量中的“中国人说不”愤青版,这对“博客中国”的主观立场是不太好。

四、华为公司面对起诉应该做些什么?

下面有一些观点或者算是建议供华为公司参考,讲偏了方向权当笑话吧。

第一,尽快聘请专家评估自己公司的产品信用体系。
第二,尽快聘请知识产权专家(律师)组成应诉团队,同时准备各种“自圆其说”的证据。
第三,向全球代理商及用户及时通报案件真相,消除顾虑。
第四,为向公众作交代,选择一家政府网络新闻媒体正面就案情向公众作正面报道。
第五,选择一家电视台及一家宽带新闻网站就案件作专题新闻跟进报道。特别是要有面向全球的中英文报道。
第六,切勿介入以网友之名恶意攻击思科的文帖战之中,因为这对在美国应诉的举槌审判法官来讲一点也无帮助。
第七,重建自己公司的产品信用形象体系。实际上,据笔者所接触的华为人,觉得华为的人才在中国IT业界中企业绝对是一流的,不过去世界市场竞争却不一定,因为美国政府不是把华为列为“黑名单”公司了吗?
第八,一如继往地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理论与法制体系建设的活动,推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世界的接轨,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在2002年7月25日北京的一次IETF活动中,笔者曾见到华为公司的工程师敢于就全球互联网IETF标准作了细致提问,一方面佩服华为公司的工程师的敬业,另一方面从你们的“半个班”年青工程师的交头接耳讨论之后才凑在一块断断续续提问,觉得这也是笔者听到的关于华为公司的员工形象的印证。而这在法院上却会被对手很快抓住弱点的。

新羊年,祝愿华为公司冲破案件困扰,更上一层楼!

2003.2.2. 15:09 Beijing Office

March 30, 2004 in Law | Permalink | Comments (5)

博客随笔(32)网络经济产业在逐步细化变实

网络经济或称虚拟经济、数字经济,自从16大报告中把它赋予合法地位之后,正如当年“私营经济”被法律承认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部分一样,已被人们逐步正确地宣传中。
今天看到霍立峰写的(上载时间2003年1月16日,登载在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病毒经济变脸》 http://column.ccidnet.com/showthread.php?s=&threadid=49095 ) 一文,作者引用认为交大铭泰公司副总裁牛杰观点:“网络安全已经成为一种‘病毒经济’,市场的快速增长,引来了众多的安全软件提供商。” ,而且从“网络安全急需转型”、“技术创新是关键”及标准才是“杀手锏”三个方面作了一定深度表述。回顾近一个月有关“域名经济”的文章也在媒体中逐渐热闹起来,例如,赛迪网《中国计算机报》 贺宏良 陈蓉 李志伟于2002年12月23日发的《 .CN解析“域名经济” 》 http://column.ccidnet.com/showthread.php?s=&threadid=44531&highlight=%D3%F2%C3%FB%BE%AD%BC%C3 )等,这些被媒体记者笔下冠上不同“经济”名的行业,在以往仅仅是从国外“拿来主义”式地引进、转卖,但是现在己能够开始与国内的相关行业紧密地配合、做大、做强并逐步参与市场份额的竞争,尽管仍然存在着霍立峰描述的---杀毒市场已成“一窝蜂”之势。竞争的加剧的直接后果是“价格战”,进而引发“口水战”。事实证明,这种“肉搏战”的结果却是两败俱伤。竞争不可避免,但如何参与竞争,是杀毒软件企业急需思考的问题。业内人士分析,着重在技术创新上提供性价比较好的产品,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才是竞争之道。
然而,笔者从营销宏观的分析上看,认为不论是“域名经济”还是“病毒经济”,都展现出与网络经济产业有关的产业在逐步细化、由“虚”变“实”,还是令人鼓舞的。因此,媒体应该多给些产业分析与掌声、少给些打击与冷讽,当然,在加入了WTO之后的中国产业界,也应该多学习国外市场经济环境下靠“制度经济学”规律去规范市场运作的“市场经济诀窍(knowhow)”、逐步从国内市场走向全球市场去竞争,这便是亚洲“四小龙”及广东珠三角“四小虎”近20多年来发展产业的经验之一。

2003.1.28. 14:12 北京office

March 30, 2004 in Economy | Permalink | Comments (1)

博客随笔(31)互联网的脆弱与机会

在人类互联网发展史上,没有哪一个人曾经真真实实地告诉大家:“互联网其实不堪一击!”这其实不是危言耸听,而是鲁迅笔下那位一听别人夸邻居小孩“快高长大”却冷静地说,“小孩也会死的”一样虽然讲话不合时宜,却讲出了真话。

《硅谷动力》的高级记者徐志斌花不少功夫写了《嘲弄互联网:史无前例的病毒事件》 http://news.enet.com.cn/article/20030127/20030127231890_1.xml )一文,把业内人士的看法,包括,长城宽带运营总监 林平,瑞星总裁刘旭、副总裁 毛一丁,金山毒霸总经理助理 李方然,律师 胡钢等对事件的观点都传达给大家,徐志斌最后告诉大家:这个病毒让信息社会蒙羞 它所引起的争执依旧会延续下去

  在1月26日的采访中,一个这样的意思被接受采访的人以反复表达:“1月25日应该被信息社会中的所有人铭记在心,包括微软等IT公司、各国信息安全管理机构、
各国信息安全公司和所有互联网用户,这是一个信息社会的羞耻日。” ...不管是毛一丁,还是其他的安全专家,最后都这样提醒记者,“节日期间是病毒制作者较
活跃的时期,它们会利用这段时间不断地发布新的病毒,所以这个蠕虫病毒只是春节期间病毒发作的开始!”

笔者不是网络安全专家,不敢对技术指手划脚,但是作为用户,我们知道中国有了互联网之后,下列安全事件及事实早己存在且并未引起人们注意:

首先,今天互联网对物理传输的途径依赖性仍然十分大,远洋拖轮一个拖揽便可以让各大洲之间的Internet瘫痪掉。

其次,一个CHI病毒可以让PC机瘫痪,全球恐慌,一个个软件病毒让多少用户遭灾,这已是每一位上网用户提心吊胆的事实。

第三,2003蠕虫王是继去年大规模爆发的“红色代码”病毒以后,又一个基于网络数据包攻击的病毒,此病毒攻击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下的SQL Server 2000服务
器。这种大规模的攻击是针对Microsoft SQL Server 2000的,利用了Microsoft SQL Server 2000服务远程堆栈缓冲区溢出漏洞,SQL Server监听UDP的1434端口,
客户端可以通过发送消息到这个端口来查询目前可用的连接方式(连接方式可以是命名管道也可以是TCP),但是此程序存在严重漏洞,当客户端发送超长数据包时,
将导致缓冲区溢出,恶意黑客利用此漏洞可以在远程机器上执行自己准备好的恶意代码。以上是瑞星公司这次发布的说明。为啥全球那么多声称对付病毒了得的
“一流”杀软件病毒公司都是仅仅做“亡羊补牢”工作?

第四,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的弱点是人所共知的,而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下的SQL Server 2000服务器也是脆弱点多多,然而有更多的操作系统与数据库服务
器可以代替吗? 大家知道微软的东西是可爱又便宜且很多人会用,但是大家对微软这位“白面书生”是否需要看到它有些“外强内弱”的症状。

第五,由此次互联网大瘫痪,必需引起公众对有寄生虫功能的准病毒高度警惕,例如在全球被“排上号”的100%中国产寄生虫: CnsMin,它的制造者声称99%的中
国上网用户已被(强迫)安装。如果中国用户电脑中CnsMin被激活或改变功能,后果将不堪设想。这绝对不是假设,是事实的真相报告。


讲完互联网的脆弱,意味着互联网的机会也垂青着有心拓展的商家商机,包括:

1、替代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及数据库服务器软件的需求前景会越更好,因为微软公司的软件让人担惊受怕已不是头一回,每年遇上几遭已让大家提心吊胆。

2、杀软件病毒的厂商的“道行”不及制造病毒的程序员,或者说杀软件病毒的产品只杀“小”软件病毒、杀不了“大”软件病毒,研究杀“大”软件病毒应该
是一个新的产品方向。

3、长城宽带说:这次几乎所有的接入商都受到了影响,但病毒对宽带接入的影响远比拨号上网要大的多,直到现在,还有部分ADSL、ISDN的用户上网速度都要比拨号上网的速度慢。 据说ISP们和运营商们也要承受由此带来的后果。长城宽带运营总监林平说,长城宽带会根据协议给用户相应的补偿。换句话说,现在是“城楼失火泱及池鱼”,从事件的影响力波及互联网整个产业链,必会让互联网的相关产业明白广义的“互联网安全与稳定”含义,加大在这方面的共同投入,因此而有一笔预防“互联网灾难”财在等着相关人士与企业去挖掘。

4、针对这次安全事件,中国互联网协会1月26日发表声明,严厉谴责这种肆意破坏互联网络正常秩序的行为,并重申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对互联网络发动攻击的原则和立场。并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安全应急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同时提请互联网从业单位和广大互联网用户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技能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现能力;在网络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或受到攻击时,及时向中国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报告。这是距今天为止级别最高机构对此事件的反应,足见问题的严重性。预料各种应急方案在不久的将来会陆续公布。

5、笔者认为:清查网络漏洞、“亡网补牢”、立法制裁这“三管齐下”才能让本来便脆弱的IPv4互联网逐步从技术到法制地稳定发展过渡,让我们能企盼这一天早日到来!

2003.1.27. 14:54 写于北京

March 30, 2004 in Web/Tech | Permalink | Comments (3)

博客随笔(30)为周鸿祎CEO的“快刀”干杯!

整整20天没写博客随笔了,上一篇是《被3721称为“沈姓记者”每天忙啥? 》,发后马上有人在贴后面匿名写了类似“狐假虎威”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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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绝对内幕:目前北京警方正在侦破一起团伙勒索案,一群IT记者以某网站为核心,不断以批评文章勒索IT厂商,目前已经连续作案许多起,涉案数额巨大。如果此案暴露,将成为中国IT媒体有史以来最大的丑闻,估计一大批人士将从此泪别IT,过上漫长的牢狱生活。 <2003-1-5 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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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周跟着CN巡讲团去了广州、深圳、厦门,了解了不少注册商、代理商、用户的情况,回北京后忙于准备宽带“企业频道”推出。因此,实在无闲下心来写博客随笔。今天去3721网上转一下(本人电脑装“通用网址”拒绝“网络实名”,因此必须专程去3721.com一下),发现有一篇新闻稿指向新浪: http://tech.sina.com.cn/i/c/2003-01-23/1025162777.shtml 题目是:《3721周鸿祎:竞争对手是我们的磨刀石》,其中有一段很精彩:
周鸿祎:“....但是实际上我倒觉得竞争对手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有时我撞见我的竞争对手的时候,我会想,至少我们有同样的理念,我们同样都看好这个市场,有了竞争对手我特别高兴。另外,我觉得竞争对手就像磨刀石一样,是他们把我们磨得非常锋利,然后我就手起刀落,把竞争对手给砍掉了。”
看后让人感到周鸿祎太似张老谋子《英雄》一片的“快刀”手了!因此,真想为为周鸿祎CEO的“快刀”干杯!
不过,该文其实是一些老调重弹,无什么新意,而且信手讲几件大家品味的有:
首先,如果您的电脑从未装过3721公司的“网络实名”,最近某一天上互联网时、突然间在对话窗跳出一个下载窗,上面写着---[您要安装并运行在未知日期/时间签名的“网络实名浏览器智能导航和搜索工具,支持中文域名”吗?其发行者为:Inter China Network Software Ltd.co......],选择“是”与“否”其实都不要紧,因为这一段说明其实已真实地告诉大家,3721公司的“网络实名”产品在2003年将逐步被市场淡化,因为“网络实名”的出路将在未来一年中逐渐见分晓。
理由? 中文域名的广告3721公司的“网络实名”先帮助免费宣传,这还不明白吗!
其次,说目前几乎99%的中国网络用户,都在免费使用3721的“网络实名”服务,那还有什么“竞争对手”可言?这不是在讲假话吗!有一位域名界专业人士前几天在www.eachnic.com论坛里才写一帖“中文寻址市场战火纷飞.网络实名使用率大副回升 ”,这位ID叫伯乐的网友说“据我们网吧联盟最新统计数据表明.网络实名的使用率由上个月的70%左右又回升到90%以上.现在百度插件满天飞.而且现在百度还起用了垃圾邮件的推广方式.为什么它的市场占有率不但没上升.反到由上月的26%下降到现在的10%以下.
关于这方面的原因.我们会做详细分析.敬请关注”,换句话说,不是3721在12月之前便声称的“几乎99%的中国网络用户,都在免费使用3721的网络实名服务”,这个问题涉及企业诚信问题。
第三,据业内人士透露,3721已把百度作为最大敌人而不是竞争对手,2002年原想叫板百度但感到火候未到,现在终于忍不住要“开火”了,因为3721认为CNNIC的“通用网址”被媒体“讲死”了,CNNIC不敢与3721叫劲了,下一个对手该是全球第三代搜索引擎专利提交者李彦宏创办的百度公司。战火何时燃起,大家在静观。
最后,希望“快刀手”周鸿祎CEO真能“手起刀落,把竞争对手给砍掉了”,不然的话,CNNIC近两个月进账过千万元、百度连Google都打败了(上个月周CEO去美国找Google谈合作是业内人士都知道的),他们联起手来是“非官非商+纯商>3721”吧?
呵呵,笑话一堆,预祝大家春节快乐!
2003.1.24. 13:03Beijing office

March 30, 2004 in People | Permalink | Comments (12)

博客随笔(29)被3721称为“沈姓记者”每天忙啥?

这个题目也很带刺对吧? 其实造刺者是3721公司:在2002年12月2日上午8:50分左右,3721公司的男姓员工在北京市朝阳法院5层23室给近10位想听“蔡建勇诉3721民事侵权案”记者发放的二份(三页)资料中便用此字眼:“沈姓记者”。
很多人看后会心发笑告诉我:“你出名了!”,可是我却一点没感觉。
看了方兴东2003年1月2日《“博客中国”的由来:感谢微软》一文写道:“...虽然,写文章只占用我1/3的时间和精力。虽然,写微软的文章只占我所有文章的1/10左右。
但是,我觉得如果世界上真的摆着一条如此简便的成功之路,自己没有任何理由退缩,而应该坦然戴着“无良、无耻”的帽子,“亮亮相了”。而且应该坚持,继续亮相下去。” http://www.itsway.com/web/articleview.asp?id=3041 )突发其想,近年来专骂CNNIC与百度的某商业公司及其公关公司老喜欢在网上指责本人:“除了替CNNIC和百度两个厂商当枪手,你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没什么价值了”,果真如此的话,说明指责者根本连本人每天忙啥都弄不清。虽然不必似公众人物(象方兴东)那样作交代,不过一些基本项目大体上也可讲讲:

首先,本人对IT事情,纯属业余客串,那个“不幸”被本网虫“串”上了,好不好受只有当事人才知。

其次,尽管是汤一介(教授)校长“中国文化书院”《中西比较文化研究》第一届学生,但从来不敢搬弄自已是“文化人”,宁愿承认自已是“商人”,因为20岁从学校踏进社会工作这么多年,都是在企业或管经济的政府部门工作,“铜臭味”自认很浓,也并不认为是错,没这些“铜臭”我自已不可能出国去见客户、也不可能1995年便用自己的Visa卡去美国纽约书店网购电子书(E-book)、向澳大利亚网站购物,本人认为“铜臭”无罪,只要是勤奋工作所获便行。

第三,比较被称为“非官非商”的CNNIC主任毛伟被人写了许多下流诗之后用@beijingnews.com.cn邮箱注明“来自千龙网”交垃圾群发公司向全球发送相比,我想方兴东遇到的微软与本人遇到的某商业公司骂毛伟还是算幸运。不过,还是那句话:厂商想垄断媒体戏弄公众是永远会失败,因为公众需要有不同的声音,不管那个声音是多么弱小,在互联网时代总会把一些该存在的正义或正直声音保留下去。

最后,回到主题,“沈姓记者”每天忙啥? 忙着带“铜臭味”的工作,但写IT相关的文章只占我所有工作的1/10以下。因此,9/10的时间是无什么创意,不过对社会可能有帮助,那就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联络超过50家媒体的《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及融资服务活动》“媒体支持联盟” 联络人( http://finance.21dnn.com/finance/sme.htm )
。
因此,有人老“迫”我写IT类文章,本人只好一路奉陪下去,反正是随笔所至。

呵呵,又炮制了这一篇了。花了45分钟。
2003.1.3.18:03 Beijing

March 30, 2004 in media | Permalink | Comments (0)

博客随笔(28)文化与厂商营销之间

看完洪波2003年1月3凌晨(0:25:53)满肚子气写完的《关于Google的题外话》 http://www.itsway.com/web/articleview.asp?id=3062 )一文,一点气都没有,因为洪波反驳拙文《博客随笔之(26)炒作Google是否有其他厂商的目的?》 http://www.itsway.com/web/articleview.asp?id=3032 )
的问题并没有讲到点上。
拙文《博客随笔之(26)炒作Google是否有其他厂商的目的?》其实讲了二件事:一是关注Google成为媒体热点, 一是洪波把Google作为“文化”的不曾告诉别人之处。在中国媒体上,由于厂商营销的策略,一些热点往往带有风向性,但是拙文没有讲洪波任何个人的利益,仅仅作为把Google作为“文化”的不足作一个补充而已。

还好,文章的反应会这么热烈,现在再讲几点“文化”与“厂商营销”之间拙见:
在2002年,中国应用软件最具政治含义的是3721公司的“网络实名”,周CEO的解释是:“最后简单解释一下3721的名字,讲一个小小的故事,当初我创办3721的时候,我就面临一个问题,我的企业无论起多么动听的名字,无论是宇宙开发公司还是环球开发公司,都很难找到一个数字,我就取了3721,只要是中国人,不管是3721,就是这个意思。最近有人问我3721是什么意思呢,我突然发现,3721这四年来,正好吻合了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的理念,我们做这个事代表了中国广大人民的利益,我们也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所以我相信,3721这个3是象征了三个代表,谢谢大家。”(《3721总裁周鸿祎在互联网论坛发言》转自:新浪科技  2002年12月03 http://www.3721.com/news/news2002/021203_zc.htm ), 笔者对政治营销学研究不多,但是“厂商营销”冠上政治帽子,这也许是一种“文化”。
另一种“厂商营销”文化是方兴东批驳微软的那类,这里便不再复述。
还有一种是渗透式宣传,英文“做新闻”式,三大杀毒厂商互为揭短便是一个范例。新浪网与搜狐互告找词也是一招,凡此等等。
.........还可以罗列下去。
举这么多例子想说明一句:“文化”两字要珍惜它,否则“中国文化”会被厂商营销理念误入迷途。本人是最不愿把自已当“文化人”示人的,因为在中国媒体上真正够格讲“文化”的人确实不多,包括本人也不够格。
傅聪(钢琴家,傅雷之子)最近在“陕西卫视”《开坛》栏目中讲了一句话“文化催生音乐”,他举了很多大音乐家成功的历程,而傅聪成为音乐家确是在另一种环境下促成的。这也许是一种学院派“文化”观点,但是有兴趣去听一下汤一介教授讲“中国文化”精粹的人,对“文化”两字肯定知道其值得珍惜之处。

2003.1.3. 11:23 Beijing

March 30, 2004 in media | Permalink | Comments (0)

博客随笔(27)方兴东之流是否不入流?


读完方兴东《微软骂我“浅薄无知”是比较客气的,也合情合理》、《“博客
中国”的由来:感谢微软》 http://www.itsway.com/web/person.asp?author= 方兴东)二文,作为从商十多年才转入从文弄墨的人,见到如此悬殊双方的出发点与博弈(Game)筹码,有些感触:
首先,中国现代化、市场触入全球体系,是否媒体必须也被同化? 这其实是媒体危机的更深层次问题。它要与当年尼克松写《1999年,不战而胜》一书中的战略思路有反向思路才行。
其次,中国的媒体是否需要独立的声音,它不是被厂商所能迷惑,因为厂商理论正如当年Natioal(乐声) 让Brother(兄弟)不做电器仅做(电动)衣车一样,Natioal做大了、而Brother却大不了。这其实在营销学教案中都有现成例子,在王安电脑没落的案例中也类似。
最后,方兴东之流是否不入流? 这是厂商营销中的角度评价问题。用一个厂商的观点、还是用一个媒体中性(不是“公正”或“中立”、而是让不同观点都表达的“中性”反映),或者用用户(不管是个人、家庭、团体、企业)立场去评价。这里我用“乐凯”彩色胶卷为例,“乐凯”是“公元”被收购之后唯一对抗Kodak及富士彩色胶卷的厂商,他仅仅占中国10%左右彩色胶卷市场,但是“乐凯”彩色胶卷让Kodak及富士彩色胶卷在中国的终端用户价一直保持2-2.5美元/卷的价格,是全球市场30-50%价格。
因此,不论如何,笔者认为方兴东不是不入流,而是从用户角度讲中国IT厂商营销中的反垄断,是社会必须而且太缺少的人。

2003.1.2. 18:08 Beijing

March 30, 2004 in China Blog & Bloggers | Permalink | Comments (0)

博客随笔(26)炒作Google是否有其他厂商的目的?


因出差一周,近10天没有详细看IT新闻,今天再补翻一些“旧闻”读一下,发现一个有趣现象,那就是炒作Google!
我们先看一下《南方都市报》评出2002年IT十大事件中排行第五是“封杀GOOGLE”:
事件:从今年8月31日起,Google(“狗狗”,美国ASP搜索引擎网站)被无限期关掉。据悉,引发事件的原因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针对网络有害信息治理检查中,该搜索引擎多次被发现含有非法内容,为了加强对信息搜索业务的监管,Google的搜索引擎服务被“无限期停止”。其后,“整改”结束的“狗狗”再度登场。
点评:互联网如何杜绝和防范有害信息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狗狗”虽然首当其冲挨了一刀,但却为所有搜索引擎提了个醒。 http://tech.163.com/tm/021225/021225_80012.html )
不过,再看一下赛迪网已有不少Google公关稿,而洪波的《评论:Google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可以说是到了一个新高峰:“在今天,Google几乎成了人们使用互联网的一种重要方式,用《新闻周刊》的话说,Google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它使每个人与任何问题的答案之间的距离只有点击一下鼠标那么远。我们可以不去看新浪的新闻,可以不使用Hotmail的免费邮箱,也可以不安装QQ,但我们无法不Google。”
“面对一个如此强大的Google,有人认为,应视Google为公共事业,因为它实际上控制了互联网访问的自然资源。他们认为,Google正在成为互联网上的上帝,就像微软成为PC机上的上帝。”“不过眼下,Google仍是商业化的互联网上最不商业的一个大型网站,这已足够令人敬佩。” 以上三个结论已令人几乎要五体投地找Google朝拜去似的。下面笔者用另一些资料从另一个角度讲Google:
首先,Google.com与台湾openfind.com一样以政府情报机密机构服务为最大客户,这是业内知道的事实。
其次,Google.com 是一种技术唯美(至上)的理想主义者心态向公众提供服务,因此网络的丑恶影响、包括制造恐怖的生化武器也轻而易举可以找到,如果这也叫文化的话,确实令人不敢恭维!
第三,最近我为找出“博客中国”Top 100人物资料,用Google与百度作同步搜索,发现中文页面百度比Google大多数多出20%左右,但其中一个有政治背景的人却在Google搜索出比百度高30%以上政治攻击性海外网站页面,难道这便证明Google完美与中性文化吗? 从这一点说,Google的政治倾向是十分明显的。
最后,由于2002年Google在中国市场全面失陷:连同一投资商所投的网易也背弃用google,而反让人为它大唱赞歌,让人怀疑传闻某地址栏搜索引擎公司计划搬google来攻百度“竞价排名”有关。

March 30, 2004 in Search Engine | Permalink | Comment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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